在特定情况下,您授权的派遣机构改变并不必须伴随着任何补偿责任。当变更受雇于劳务派遣形式的用人单位时,这实际上属于修改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况,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才能执行此项变动操作,而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应该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两方分别持有。

此外,在签订及变更劳动合同时,我们应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严禁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