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后欠下二千多债务的,应该由其遗产中的财产进行偿还,超过的部分则不再偿还。《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欠债人死后债务需要谁来偿还
欠款人死亡应由欠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而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应该由配偶来偿还该债务。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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