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录取迁入、迁出:
办理材料:
迁入
1、《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3、《新生录取通知书;
迁出
1、申请人《准考证;
2、加盖有学校公章(或印章)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录取;
3、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迁入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迁出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
2、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3、申请人和迁入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户口迁移证;
5、《毕业证。
办理流程: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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