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据丢失办理报销手续需要到医保办公室申请办理票据丢失手续,然后医院将丢失的票据进行打印,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携带票据去医疗报销处进行报销。
一、医院收据丢失如何报销
医院收据丢失办理报销的流程是到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申请办理票据丢失手续,填写丢失发票的原因并签字,然后由医院的医保办人员调出丢失票据的电子记录,打印出来,确认无误在补办单上签上补办票据单号及金额,经办人签字和盖章。然后拿着医院出具的证明和丢失票据的其他明细到单位或街道的医疗报销处报销费用,再由单位工作人员或街道工作人员把丢失补办的材料交到所在地区的医保中心办理结算,然后根据报销回来的单子进行二次报销。
二、医疗费报销比例怎样算
医疗费报销比例计算标准:
1.职工报销: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为在社区医院90%、其他定点医院70%,最高限额可报20000元。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非社区医院)、90%(社区医院)。
2.城镇报销:对于学生、儿童来说,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对于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来说,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医疗费报销去什么地方
医疗费报销去医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交给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医保业务管理中心。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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