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否可自行解除关系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自行解除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几种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完毕之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
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都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是单方行为,当法定条件出现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依法直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流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全文9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