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依法应当刑事拘留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执行拘留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外事办公室和有关的外国人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报公安部备案,按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
一、公证书认证去哪办
公证书认证,到外交部领事司或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直接委托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将公证书邮寄至代办处办理认证,交付认证手续费和代办费。
2、办妥外交部领事司或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再由本人或委托外交部领事司,送往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认证。
二、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一、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涉外结婚登记程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和外国人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和外国人离婚需要的证件: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全文8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