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的规范。
一、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中介公司公章吗
房屋居间合同需要盖中介公司的公章。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收费是否合法
中介合同收费合法,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居间人而言,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居间人必须按照居间合同提供交易信息报告的服务。对于委托人而言,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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