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签约主体之一,在无特殊情形之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在保单中明确约定了某些免责条款。若发生事故后,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但保险公司却以此为由予以拒绝,这无疑是违背其在签订合同时所承诺的义务和职责的。在此种情况下,阁下应立即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坚决主张其履行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仍坚持不予赔偿,阁下可考虑向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可以向投保地或者被保险财产所在地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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