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用卡欠款事宜引发的纷争,一般情况下应由民事部分负责审理解决;然而若是恶意透支行为,则可依法视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
关于“信用卡逾期还款需要承担何种程度的法律责任”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针对实际欠款金额以及欠款时间两个关键要素进行细致、全面地的剖析:
首先,若当事人的欠款达到万元以上,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仍然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构成了信用卡欺诈犯罪,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惩罚责任,同时也不能逃避民事还款义务。
其次,如果并不符合前述两种情况,相应的信用卡持有人仅需承担偿还欠款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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