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其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是有效的:1、遗嘱人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是受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3、遗嘱不是伪造的;4、遗嘱没有被篡改。总的来说,只要遗嘱有以上描述情形之一的,即使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会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改吗
公证遗嘱生效前,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可以变更公证遗嘱。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既有设立遗嘱的自由,也有变更遗嘱内容的自由。我国法律只对遗嘱的设立和变更形式,进行规制。至于遗嘱人在何处设立或变更遗嘱,法律并无限制。在办理遗嘱公证中,如出现同为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情形,依法以时间在后的公证遗嘱为准。但为了避免将来两份遗嘱,在使用上可能产生的冲突,可要求遗嘱人将原来的遗嘱,提交现承办公证机构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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