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新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分权制衡原则。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相互制衡;
2.自治原则。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规章,由股东制定;
3.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违反公司法的后果
违反公司法的后果根据具体行为有所不同,如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依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