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以法定形式形成决议,不能对外代表公司,也不能对内执行管理业务。股东会的权力是终极的和绝对的: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有权对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务作出决议,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均由股东会决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均需对股东会负责。而董事会享有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董事会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关。
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在于:1、组成不同,股东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职工代表和其他成员组成。2、性质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3、职责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可选认与解聘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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