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有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分别,而商品房内部是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专有部分怎样使用全凭业主自己做主。
2、但是,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及管理权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作为业主个体来说只能使用,没有权利占有,并且也不得改变其结构和用途。
3、房屋外立面属于共有部分,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业主无权改变房屋外立面颜色;至于未封闭阳台,即使业主享有专有权,也应考虑到未封闭阳台的墙面与建筑物的外立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改变颜色则会降低建筑物的美观度,因此从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角度来看,业主有必要保持外墙面的本来面目。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改外墙颜色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小区外墙颜色受国家管理。外墙颜色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任何单位不能擅自变更。不过有些外墙经风吹日晒,造成褪色。物业重新粉刷时,和最初的颜色有些许误差,这个是允许的。如果确实打算更换外墙颜色,需要报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二、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协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开发商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合理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有的物管企业由于不主动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擅自确定收费标准,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和投诉,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和经济罚款,既影响了物管公司在业主中的形象,又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物管公司人员尤其是物管公司的经理既要懂得管理,更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依法经营的意识,切不可盲目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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