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婚姻存续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的,那么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从法律上来讲变更夫妻姓名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也是认可这种约定的。
一、婚前与婚后的房产如何界定?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界定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另外,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放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本上两个人名字 产权属于谁
一、房产证是所有权权属证明,因此房产证加上双方的名字就属于是共同的财产,所以无论是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只要加上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就算在结婚后,一方将在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的房产加另一方名字,也要视为是已经完成的房产赠与行为,已经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再视为个人财产,所以,房子的产权是夫妻共有的。
二、房本上两个人名字,离婚的分配方式如下:
1、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三、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如下:
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
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
总而言之,房本上两个人名字,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产权是夫妻共有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但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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