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后续治疗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
14、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
16、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明细表是如下所述: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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