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房产如何处理
时间:2023-07-01 20:43:32 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母双亡后,继承人需持以下资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1、本人身份证明;2、本地派出所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生前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的凭证;4、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相关问题。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则需其他法定续承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了对死者房产的继承。

父母过世留下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房产应当作为遗产发生继承。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的,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受遗赠人作为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以及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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