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担保合同签后抵押物如何处分
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设立了抵押权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处分抵押物,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要优先清偿抵押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在先其实还可以出卖,但出卖人需要尽到以下的义务: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房。
比如房子被抵押给银行的,那么出卖人要将房子给卖了的,即需要先通知银行那边,接着取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卖。
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经通知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房子,抵押权人应当将转让所得到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2、出卖人要事先告知买受人房子已经做了抵押的事实,否则买受人后知后觉的话,将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一旦出卖人清偿了抵押债务之后,那么将不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所以抵押权设立后,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买卖抵押的财产,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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