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不起可以不还。债务人负担不起债务的,应当分期偿还。没有财产、收入、劳动力丧失的,可以终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被执行的法律文件被撤销的;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其他情形的执行。
欠债不还会坐牢么
需要区分情况。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发卡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负刑事责任。
这种情况下,持卡人可能会坐牢,而且还需要支付罚金。
当然,恶意透支拒不归还的款项,不管坐牢与否,都是要还的。
但是若借款人无偿还能力,也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这种情况即便闹上法庭,也是民事纠纷,不涉及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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