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档所探讨的主题为“关于房屋租赁期限延长的补充协议”,本协议是建立于原有的房屋租赁合同基础之上,由双方依据实际需求协商签署,以期对租赁期限进行相应的延长。以下为您详细解读本补充协议的核心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延长后的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以及截止日期,这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其次,我们要详尽地列举出在延长的租赁期限内,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涵盖了租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设备维修责任等多个方面;
再者,我们还需要明确主合同(即房屋租赁合同正本)的具体内容,或者选择将其作为附件附在补充协议之后。
值得注意的是,续签的租赁期限自续签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最后,双方必须在补充协议的结尾处签字确认,并且注明签署该补充协议的具体日期。以上便是关于房屋租赁期限延长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签署之前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各项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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