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保证金不退可以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申诉,或者向上级机关、检察院投诉。对于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一、涉嫌诈骗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不放人怎么办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不放人的,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对公安机关申诉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2)、如果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需立即释放当事人。
3、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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