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退定金找可以向销售部要求退还。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或替代品的担保,支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支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卖房者的入住通知。经购房者催告后的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如下: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卖房者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卖房者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购房退定金技巧
购房退定金技巧如下: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比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买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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