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共有宅基地如何分割
1、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被确权的村民一般只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只有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才可以对自己名下的农村宅基地进确权。
2、若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的话,就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确权的,在确权的过程中,被确权人可以是该户口的任意一位成员,不过在实际的确权过程中,一般都是以户主的名字来进行确权的。
3、由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并没有处分权,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假如宅基地是属于兄弟一起共有的话,那么就先由兄弟一起协商出合适的确权方案,然后再进行确权。
4、若兄弟之间无法协商成功的话,那么就由当地的人民政府帮忙处理。假如兄弟中有一方对人民政府提出的处理决定不满意的话,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的当天起的一个月以内前往法院进行起诉。
二、宅基地的法定面积多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三、宅基地的流转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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