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描述了在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并且在期限届满时无法终结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在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并且在期限届满时无法终结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多少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这是指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活动不能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重大、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三个月,但需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综上所述,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二个月。
总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活动不能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重大、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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