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可以不归还金器,前提是金器不是彩礼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归还彩礼;离婚时,女方不归还彩礼会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困难的,女方也应当归还彩礼。
离婚时女方能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吗
《民法典》规定女方不能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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