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概念可以界定为:实际施工人是指在合同无效或非法分包、借用资质的前提下从事实际施工的非法承包人。它不同于“建造人”的内涵,它概括了有效施工合同的所有施工主体,包括总承包人、承包人、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不包括分包承包人和非法分包人。因此,简言之,实际施工人是指合同无效的承包人,施工人是指合同生效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是非法承包人,施工人是合法承包人。实际建造师概念的内涵与建造师概念的内涵是平行的,具体是指转包、非法转包、借用资质的承包人。
2.““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即分包合同中的分包人、非法分包合同中的分包人、无资格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实际建造师可以由分包商、非法分包商甚至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特别是发包人可以为被告主张权利的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极大地保护了实际建造师的权益。在建筑工程领域,联营、分包、非法分包现象十分普遍。低资质企业甚至个人承包工程比比皆是。这些实际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或个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将直接影响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日益突出。保障实际施工人员的权益,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
全文5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