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外国人犯罪的,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驱逐出境。
一、刑事处罚有哪些组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二、刑事处罚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所以,作出刑事处罚的依据是刑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三、我国的刑罚具体有哪些种类
我国刑法的具体种类包括主刑与附加刑。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主刑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包括: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主刑与附加刑均可单独适用。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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