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阳逻街。
补偿标准: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仓埠街、汪集街、邾城街、双柳街、涨渡湖农场、龙王咀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40740元/亩;菜地:44814元/亩;果园:44814元/亩;茶园:44814元/亩;精养鱼池:44814元/亩;林地:32592元/亩;未利用地:2037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街、凤凰街、三店街、辛冲镇、道观河风景旅游区。
补偿标准:耕地:37380元/亩;菜地:41118元/亩;果园:41118元/亩;茶园:41118元/亩;精养鱼池:41118元/亩;林地:29904元/亩;未利用地:1869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潘塘街、徐古镇、旧街街。
补偿标准:耕地:34020元/亩;菜地:37422元/亩;果园:37422元/亩;茶园:37422元/亩;精养鱼池:37422元/亩;林地:27216元/亩;未利用地:17010元/亩。
云讼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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