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240元/亩;旱地/园地:26620元/亩;林地:1331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65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7360元/亩;旱地/园地:43680元/亩;林地:2184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92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城镇建制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77520元/亩;旱地/园地:88760元/亩;林地:4438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219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土石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4496元/亩;旱地/园地:17248元/亩;林地:862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312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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