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全文5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