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过户手续,根据过户性质来决定:
1、房屋继承的过户: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准备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
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过户登记。
2、房屋买卖的过户。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3、房屋赠与的过户。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遗产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即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全文8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