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养老金啥时候能发放到参保人手中?一些地方已经明确了发放时间。
上海:对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于5月18日发放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于6月20日发放到位。
山东:7月底前,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发资金发放到位。
福建: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陕西:7月底前确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发放到位。
……
目前来看,多数省份7月底前都能将养老金新增部分发放到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一、病退人员养老金待遇如何确定?
1、病退职工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使用新办法计算。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提前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职工1995年以前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计算的养老金。“调节金”是指按省规定的当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5%,乘以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再除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计发的调节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在养老金调整时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只能享受每月领取生活费的标准;
3、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病退职工养老金实行一次性结算;
4、每月领取生活费的病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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