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1、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2、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租赁房: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
大学生落户武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学生落户武汉的相关政策从2014年就开始出具了,根据《武汉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市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
《武汉大学生买房政策》
第六条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第十条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以上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剩余份额以市场价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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