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买房公积金
时间:2023-04-02 12:00:15 3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正式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出国(境)定居的;

9、调离郑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8、非郑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郑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9、在郑州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10、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一、大连市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大连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三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八)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九)大领失业;(十)突发事件:

二、郑州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郑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患重大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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