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系指相关单位自项目启动日起直至完成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在这段期间内所产生的具有管理性质的支出事项。
具体而言,该类费用涵盖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非建设单位员工的薪资;
(2)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等社会福利费用;
(3)办公用品耗费、外出调研所涉及的差旅交通费用、员工职业安全防护费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使用费用、零星采购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招募生产技术工人的费用、专业技术书籍与资料订阅费用的支付,以及印花税缴纳费用、商务接待费用;
(4)施工现场津贴支付、竣工验收与尾款结算费用以及其他管理性质的支出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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