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件矛盾焦点表面上集中在经济利益,调解工作往往注重在讲价上。与普通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一般财产纠纷案件不同,继承案件具有高度的人身属性和伦理属性,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是建立被继承人过世的前提上。当被继承人在世时,可能家庭和睦不分彼此,当被继承人过世后,为了争夺遗产而婆媳反目、兄弟相争、锱铢必较。
先安内后攘外三份调解书化解复杂继承纠纷
莫先生(化名)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其过世以后,留下了房产、公司股权、合伙出资、股票、存款、车辆等众多遗产。
为了继承遗产,莫先生的配偶和继女将莫先生的亲生儿女告上了法庭,莫先生的父母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家庭成员较多,如何确定继承人的资格问题是案件其中一个审理难点。同时,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混合,且遗产的形式多样,析产困难且须征求相关企业合伙人的意见,则是另一个难点。
福田法院胡法官介绍,为了圆满解决这个复杂的继承纠纷,法官的策略是先安内后攘外。
为了消除被告对原告隐匿、转移财产的疑虑,法院展开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和法庭调查,将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合伙出资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内的全部遗产固定下来并安排分配,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此后,法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耐心解释法定继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让当事人对于遗产分配的比例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心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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