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采取三位一体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因遗产引发的继承纠纷案件,子女与继母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14年9月,男子黄某某因病去世,留下住房、银行存款等遗产。因黄某某生前未立有遗嘱,现任妻子陈某与子女又系继母继子女关系,陈某便认为黄某某的子女已长大成人了,所有的遗产都应归其所有,对于黄某某子女提出要求分配遗产一事置之不理。黄某某子女则认为父亲留下的遗产应当进行分配。双方久争不下,黄某某的子女便将继母陈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认为陈某与黄某某的子女身份比较特殊,但是从遗产的继承分配上看,黄某某的子女虽然是成年人,但是对于父亲的遗产,他们也有继承的权利。考虑到对该案直接进行判决有可能会使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不利于往后的相处,因此法官打算采用三位一体的调解方式调解此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讲解自身办案经历、发动当事人亲戚、联合当事人邻居,形成三位一体的调解合力。经过三方面力量的耐心调解,阐法明理,黄某某的子女与陈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将黄某某的遗产分一半给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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