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审查的三步骤如下:
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就是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2.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1)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2)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
(3)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3.沟通、参照与找法。
合同审查的重点包括什么
合同审查的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否合法,如果是法人,则审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主体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合同,因此,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必须书面反映;
3、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合同的签订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登记,因此,对于这类合同,其订立程序也是重点审查对象;
4、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
5、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或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方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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