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護险分级标准:三级标准
时间:2023-07-13 00:40:40 1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长护险”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按照评定标准,分为重度失能一级、重度失能二级与重度失能三级3个等级,重度失能一级为失能等级的最高级。护理方式有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3种,均可不同程度享受待遇保障,其中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可享受的待遇最高。

济南长护险政策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布新增定点通知后,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服务机构可按要求提出长护定点机构条件评估申请,并提供申报资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发布通知、资料受理及核查、现场核查、集体评估、名单公示、政策及业务培训、安装系统及目录维护、签订服务协议等8个步骤确定长护定点机构。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近年来,部分地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坚持保障基本,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坚持责任共担,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坚持机制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做好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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