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男女朋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女方为男方打胎的问题,出于情义道义方面考虑,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比如女方在人流术后身体会十分虚弱,因此男方应当支付女方就诊时候医疗费以及女方术后的营养费等等。除此之外,女方还主张其他合情合理合法的费用让男方支付的,男方也应当支付。
一、打胎的赔偿标准和问题
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非因为打胎给你身体带来了不能弥补的伤害,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其他理由就无法要求赔偿了。若对身体造成了伤害,根据过错责任,那么男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同居流产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女方请求男方支付因流产而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主要理由有以下两点:
第一,系自愿。男女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应当能预见到同居发生性行为可能会产生怀孕及流产的后果,但是却没有阻止,而是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女方本身具有一定的过错。
第二,系不属于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形。在女方流产并非男方直接的非法侵害行为所导致或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男方直接的非法侵害行为导致的流产,女方请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三、女方流产男方需要赔偿吗
女方流产男方需要赔偿情况如下:
1、如果是男方导致女方流产的,需要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流产不是男方导致的,不需要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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