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在解决纠纷时,尽可能选择协商和谈判的方法化解纠纷,并应积极请求社区、街道、行业协会、行业管理机关主持和解。物业纠纷和邻里纠纷有很多共同之处。人民法院在处理邻里纠纷的案件时,是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加大调解,力求做到“案结事了”。法院推出了以调解、和解为核心的“庭外和解模式”,目的就是要化解纠纷。据统计,起诉到法院的物业纠纷有40%左右都是和解解决的。这说明物业纠纷有很大的协调解决的空间。物业公司应当本着积极解决纠纷的态度,尽可能化解纠纷,并应积极请求社区、街道、行业协会、行业管理机关主持和解。最终仍然无法解决的,再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是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做充分的努力,轻率地起诉到法院,一方面会给法院造成非正常的压力,损耗了国家宝贵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物业合同的继续履行。
一、如何尽量规避业主和物业发生纠纷矛盾?
1、业主增强契约意识,审慎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认真履行交纳费用的义务。
2、业主发现物业服务问题后,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和谈判,指出物业服务的不足,帮助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纠纷。
3、物业公司强化合同意识,签订合同时,应细化合同内容,为以后的服务提供可供判定的依据。同时,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服务费后,应当严格履行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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