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天津申请指南
截至上周,今年本市已向6000多户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家庭发放通知单。这些取得承租资格的家庭全部是今年1月7日前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家庭,而对于更多的未办理预申请的家庭,将可以从5月起,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申请今年首批11个项目公租房承租资格了。
按照规定,今年1月7日至4月30日,各区房管局只受理已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在申请家庭填写《公共租赁住房首选项目意向单》的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截至4月30日,按照已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家庭首选项目意向,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多于房源数量,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少于房源数量,自今年5月起,各区房管局同时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家庭的申请,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通知单》,当取得《通知单》的家庭数量与剩余房源相当时,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在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后,不分先后,按项目统一参加摇号。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以届时项目摇号结果为准。
从5月起,未办理预申请的家庭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申请需携带必备的要件。其中(一)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办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已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的家庭需提供《预申请收讫证明》。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二)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已办理公租房预申请的家庭需提供《预申请收讫证明》。
今年本市首批推出的项目包括:崂山道(康泽雅园、康泽家园)、卫国道(惠泽嘉园、惠泽沁园)、秀波园(6号楼、7号楼1门和2门)、雅丽园、民盛园、东和家园、龙顺园、泗阳道(盛祥家园)、志成道(盛盈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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