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行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大背景之下,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如果被损坏的话,关于其维修及赔付问题便会成为焦点。对于采用原装电池装配的新能源车型而言,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车主自然可以依据车辆受损程度进行理赔,而这其中,保险责任的设定主要是从“三电”(电池电路、电机电源以及电控器件)系统层面做出保障。在此种情况下,负有维护责任的被保险方需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争取早日获得合理公正的赔付结果。实际上,当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之后,除了依法必须缴纳的交强险之外,同时为了获取更为全面广泛的风险保障,还应考虑购买一份商业保险。通常来说,商业保险中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是被保险人所必需购买的两大险种。这两种保险的保费收取主要根据不同的赔付金额来确定,然而大部分投保人所选择的赔付金额均为50万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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