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需要缴纳公证、契税、过户和评估费用。所谓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评估费用是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取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过户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契税方面,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可以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房屋继承需要哪些证明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如继承人是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继承公证书。
6、如是法院判决、裁定等,还需要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7、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表示放弃对房产继承的书面同意证明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债务未履行,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债权向继承人主张债权,如果继承人经法院判决后,不执行判决书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对继承房屋强制执行。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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