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生产包装上应标注哪些内容
时间:2023-10-21 06:14:38 3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食品委托生产包装上应标注哪些内容

食品委托生产包装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1.中文标注的名称、规格、净含量;

2.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表;

3.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储存条件;

4.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食品执行标准代号;

6.食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食品委托生产需要什么条件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营业执照上应分别加盖企业公章);

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正书复印件。(公证可在任一方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4.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产品标注委托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时提供)。

三、食品委托生产必须加上生产商吗

食品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只需标注委托人的厂名和厂址。受委托加工产品上产地的标注,被委托人则不负有必须标注的义务,但是如果标注,就只能标注为被委托人所在行政区域,而不能标注为委托人所在行政区域。也就是说,产品的产地虽然不是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但是一旦标注了产地,就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其产品的产地应当以产品最终的制作地为产地,而不论产品是否为委托加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全文8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食品委托生产包装上应标注哪些内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食品委托生产包装上应标注哪些内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