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有误差合同效力吗
时间:2023-08-08 15:42:59 4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面积误差属于违约。卖方应按合同约定的面积交付房屋。当面积误差超过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可以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当面积误差不超过3%时,买方可以根据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决定是否由买方补足,卖方可以独立承担,或者卖方可以返还,双倍返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合同未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房价应当据实结算;(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产生房屋面积误差的原因?

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中所指的面积误差,是指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的实际面积(即实测面积)与《预售合同》中约定的预售面积的差距。面积误差形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买受人在购房时(主要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买受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这样,从图纸到现房,本身就出现了产生误差的环节。

2、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修改图纸,这可能会造成原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较大差异。政策的不完善也是产生测量误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目前测量单位所依据的政策本身就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有关公用面积具体分摊计算的政策目前还不够完善,政策只规定了分摊部位,但如何分摊计算却没有具体规定;有些建筑面积如何测算,规范没有反映出来。如墙体不垂直的、挑窗台承重柱突出墙外、室外楼梯具体如何计算等规范中就没有提到,这就特别容易导致作业人员因理解不同而测算出不同结果。

3、测量本身有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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