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质量问题可以先鉴定,然后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农村回迁房买卖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确定由谁承担相关税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
(二)在交易时,购房者应防止一房两卖。
(三)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
(五)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由于这类房屋多为夫妻共有,因此,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六)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在进行农村回迁房买卖的时候,其实也要注意,毕竟此时的房产是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面的,因此这样的房屋很有可能就是没有产权证的。而由于回迁房的价格往往都低于商品房,因此也受到了一些人的追捧,但在买卖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实际的情况,否则很容易造成自身利益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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