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事项】:惠州特定门诊申请指引
【受理科室】:惠州社保局医疗待遇核发科
【办理地址】:惠州市社保基金局(江北三新北路29号)三楼业务大厅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2-2789205
申请条件:参保人连续缴纳医保费满一年或以上,因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疾病且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特定门诊。
申请资料:
1、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2、《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请审批表;
3、近一年门诊病历;
4、疾病确诊检查结果报告。
受理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
申请流程:参保人需到市内指定医院提出申请,并持指定医院开具的《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请审批表,以及近一年的门诊病历和疾病确诊检查结果报告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补充说明:
1、精神分裂症须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特定门诊,肺结核须在市结防所办理特定门诊,在协和医院住院的本院病人可在协和医院申请特定门诊。
2、21种特定门诊病种: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肺感染、精神分裂症(经专科医院系统治疗1年以上)、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间、类风湿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帕金森病、糖尿病、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和心肌梗塞)、高血压病二期以上(含二期)、脑血管疾病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期、地中海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血友病、慢性丙肝(限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内脏器官置换术及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儿童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脑梗死、甲状腺能亢进性心脏病。
全文7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