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政府行为更科学,政府权力运行更规范,昨天下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草案)》在合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
据悉,到今年底以前,涉法事务量大或涉及专业领域需要法律服务的政府部门,经市政府法制办会市财政局同意后,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涉法事务;其他部门仍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其重大涉法事务。民商事案件、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实行单项采购法律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整合法律顾问资源,全面建立以执业律师为主的外聘法律顾问队伍。2015年6月30日前,县(市)区政府及部门、开发园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政府法律顾问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和委托,对重大行政决策议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法律风险评估;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以及法律尽职调查等。
据悉,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市司法局,通过统一采购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数量和名单,建立法律服务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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