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股权转让中善意的问题。善意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无权处分其所占财产。如果将其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善意受让人可以有偿取得财产的一种方式。股权转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仅要以登记的可信度为要件,还要满足善意取得的所有要件。如果你想顺利使用善意获取制度,你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你在转让股份的时候是善意的,不知道甲乙双方无权处分股份的事实,已经履行了审慎义务,尽力了解股份的所有者;2、已支付合理的股份转让价格;3、转让的股份已依法登记。如果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你不必退还股份,你已经善意地获得了转让的股份。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在留置担保中,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对该动产行使留置权。在留置关系中,当债务人将其占有的动产交付给债权人时,双方是为了履行合同,债权人往往对留置物付出的为劳务,其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审查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是否履于自己所有。根据债务人动产占有的公信力,根据民法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债权人对其善意取得的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物享有留置权。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债权已届清偿期;
2、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
3、债务人对交付的动产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4、债权人不知其占有的动产不属于债务人所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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