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超过债务原告可以申请房产保全吗
房屋价值超过债务的,原告也以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而法院采取查封措施时,法院会对相当价值部分房屋进行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财产保全裁定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可供保全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整体价值明显高于保全裁定载明金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不动产的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但该不动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割会严重减损其价值的除外。对银行账户内资金采取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具体的冻结数额。
二、诉讼前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
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
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对于超过债务的房屋可以申请保全,法院采取查封措施时,一般是查封相应价值部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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